除夕火车票7日开售!出行前需要注意这些******
中新网1月5日电 (中新财经 葛成)2023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按照火车票提前15天发售的安排,7日,2023年除夕(1月21日)的火车票将正式开售。抢票前,这些新变化你要注意!
资料图 熊能 摄除夕火车票7日开售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为期共40天。
按照火车票提前15天发售的安排,1月5日,旅客可以购买1月19日(腊月二十八)的火车票,1月6日可以购买1月20日(腊月二十九)的火车票,1月7日可以购买1月21日(除夕)当日的火车票。
据了解,为充分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方便旅客回家购票,铁路部门科学制定客车开行方案。其中,节前高峰日安排开行旅客列车6077对,节后高峰日安排开行旅客列车6107对,最大客座能力较疫情前的2019年春运增长11%。
此外,国铁集团表示,为满足旅客多样化需求,根据需要,将在部分运力紧张的高铁通道增开夜间高峰线动车组列车,在京广、杭深高铁开行卧铺动车组。
同时,铁路部门根据铁路12306客票预售和候补数据,分析旅客出行规律,动态研判客流走势,梯次安排运力投放,实现运能和需求的精准匹配。
资料图 公安部铁路公安局供图倡导旅客错峰出行 加强重点处所通风消毒
今年,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受到了广泛关注。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
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旅客和职工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春运的影响?
对此,铁路部门倡导旅客错峰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强化车站客流组织,积极推广无接触式服务,引导旅客有序分散进站候车,保持安全距离。
此外,铁路部门将加强卫生间、洗手池、电梯扶手、座椅等重点处所通风消毒,保持站车良好环境;加强旅行健康宣传提示,引导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强化自身健康防护;严格规范做好铁路春运一线职工健康防护,加强保洁、安检、餐饮、业务外包人员一体化管理;强化路地联防联控,有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资料图:广州南站旅客正在检票进站。 广铁集团供图购买儿童优惠票与学生优惠票有变化!
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儿童优惠票和学生优惠票的规定发生了变化。
儿童优惠票方面,全国铁路对儿童优惠票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并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旅客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儿童乘车,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学生优惠票方面,铁路部门一并取消学生优惠票仅限寒暑假购买的限制,学生旅客可在一学年内任意时间购买4次优惠票。扩大非高峰方向列车票价打折优惠范围和幅度,让旅客获得更多实惠。
资料图:上海虹桥火车站 赵江炜 摄旅客出行体验还有这些改进!
春运是人员流动规模最大、出行最为集中的时期。有旅客出行时担心“上不了车、转不了站、吃不好饭”的问题。
针对旅客上述担忧,国铁集团表示,铁路部门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有效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具体举措如下:
1、进一步扩大电子客票应用范围,在到站补票和列车补票业务环节全面实施补票电子化;完善12306消息通知机制,及时准确向已购票旅客推送列车停运和变更信息。
2、将开展互联网订餐的车站由55个增加到76个,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动车组列车和长距离普速列车。
3、安排站内便捷中转换乘服务的车站由80个增至100个,旅客换乘将更加便捷高效。
4、在全国3200余组动车组列车上推行“铁路畅行”扫码服务,旅客通过扫描座椅扶手上的“铁路畅行码”,可顺畅查询列车正晚点、运行位置、接续车次、交通接驳等出行服务信息。
这个春节,你回家吗?(完)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