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第二次大罢工抗议延长退休年龄 马克龙:没得商量******
中新网2月1日电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1月31日,法国工会发起第二次全国罢工,数以百万计的教师、公务员以及其他各行各业的从业者走上街头参加了游行示威活动。报道称,当天罢工严重扰乱法国的电力生产、公共交通和学校运作等,使各地的公共设施陷入瘫痪。
资料图:2023年1月31日,在法国北部城市里尔,民众正在参加抗议养老金改革活动,警察在维护秩序。据路透社报道,法国内政部表示,在法国8家主要工会的号召下,当天共有127.2万人参加了抗议活动。他们手举“反对养老金改革”、“我们不会放弃”等横幅游行示威,反对总统马克龙的养老金改革计划。这项计划拟通过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2岁提高至64岁,来消除养老金体系中的赤字。
报道称,这是法国工会第二次全国性罢工。此前1月19日,也有超过100万人走上街头游行示威。法国总工会(CGT)称,仅在巴黎,就有50万抗议者聚集,但当局表示估计这个数字为8.7万人。
“对总统来说,这很容易。他坐在座位上……他甚至可以工作到70岁,”公交车司机伊莎贝尔·特克西尔在抗议活动中说道。“我们不能要求普通工人工作到64岁,这是不可能的。”
据报道,罢工严重扰乱法国的电力生产、公共交通和学校运作等,使各地的公共设施陷入瘫痪。当天法国只有三分之一的TGV高铁列车运行,巴黎地铁则严重受到影响。此外,巴黎市长伊达尔戈决定声援游行和罢工,当天暂停市政府对外服务,并在市政府外挂出声援的条幅。
另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法国当局宣布动用了1.1万名警察在全国200多个示威地点维持秩序。在巴黎示威路线尽头的沃邦广场发生了小规模冲突,约30名示威人士被捕。
马克龙政府:“没有商量余地”
民意调查显示,尽管三分之二的法国人反对这项改革,但马克龙政府并不打算顺应民意,称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4岁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资料图:法国总统马克龙马克龙也在1月30日明言,这项改革对确保养老金制度的继续运作“至关重要”。
根据法国劳工部的估计,若将民众的退休年龄延后至64岁,并延长缴费期,法国每年的养老金缴费额将增加177亿欧元,从而使养老金系统在2027年实现收支平衡。但法国工会认为,政府也可以通过对富豪征税,或要求雇主和拥有很多养老金的人缴纳更多费用。
据悉,大规模抗议迫使政府做出了一些让步,例如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5岁下调到64岁,并同意让退休者每月领取1200欧元的最低养老金。
但政府在两个核心问题上没有改变,即从今年夏末开始至2030年,法定退休年龄将从目前的62岁逐步提高到64岁;2027年起,退休者只有在缴纳社会分摊金满43年的前提下,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
“当反对声如此之大时,政府不听是很危险的。”法国劳工民主联盟(CFDT)公务部门秘书长雅科说道。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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