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经济、城乡、生态 内蒙古亮过去五年“成绩单”******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12日电 (记者 李爱平)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从脱贫、经济、城乡、生态等多个领域介绍了过去五年内蒙古取得的成绩。
王莉霞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内蒙古举全区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15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7个贫困旗县全部摘帽,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与全国一道共圆小康梦、迈上新征程。
王莉霞介绍,过去五年,内蒙古综合经济实力大幅跃升,地区生产总值从1.5万亿元增长到2.2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6.1万元增长到9.2万元。粮食总产量从全国第十位跃升至第六位,牛奶、羊肉、牛肉和羊绒、饲草产量稳居全国第一。累计生产煤炭53亿多吨、发电2.9万亿度,煤、电保供量均居全国第一。
过去五年,内蒙古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官方介绍,内蒙古城镇化率从64.6%提高到近69%,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张呼、通新、喀赤高铁相继通车,公路里程增加1.7万公里,呼和浩特新机场主体完工,21个通用机场建设完成,水利、能源、信息等一批重大工程建成投运。
过去五年,内蒙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官方表示,内蒙古全面完成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黄河、“一湖两海”、察汗淖尔等重点河湖流域治理成效显著,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累计造林3700多万亩、种草1.2亿多亩、防沙治沙5400多万亩,均居全国第一,创建1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8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此外,官方还透露,过去五年,内蒙古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全力处置额济纳、满洲里、二连浩特、呼和浩特等地疫情,最大程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整治政府过度举债乱象,重举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改革化险,妥善处置原包商银行、新时代信托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